警員隱瞞撞車避刑責 判砍年資一年罰兩千元

[2024.03.13] 發表

【明報專訊】杜蘭區警方1名警員知法犯法,隱瞞自己開車失事的行徑,逃避刑事和民事責任,現今已被處分,減去任警務人員年資1年,以及罰款2千元。

杜蘭區一名警官承認在從酒吧回家的路上撞壞了自己的汽車,然後報告說汽車被盜,試圖逃避刑事和民事責任,現今除被降職一年外,還被處緩刑要支付2000元罰款。

杜蘭區警隊警員凱思尼爾森(Trevor Kathnelson)在安省警察裁決員埃爾德斯(M.P.B. Elders)主持的紀律法庭聽證會上承認了一項職業不當行為罪名。

凱斯尼爾森還被指控犯有一項擾亂公安罪,他於去年8月承認與該事件有關的罪名。

據作為仲裁程序一部分提交的事實協述,凱思尼爾森於2023年4月29日下午晚些時候離開安省霍普港(Port Hope)的一家酒吧後撞毀了他的皮皮卡車。

文件稱,凱斯尼爾森自2002年起就開始加入警隊工作,他與一位朋友在該機構喝了兩杯酒精飲料,然後載他們回家。

聲明稱,在送乘客下車後,凱瑟尼爾森的皮卡車在安大略省街夾莫爾森街交界撞毀,並駕駛「嚴重」損壞的該部皮卡車,去到附近的加油站。

在那裏,他下了車,跑到附近的飯店,打電話給他的朋友,請他來接他。

事故後,埃爾德斯發現凱瑟尼爾森「試圖逃避刑事和民事責任」。首先,他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二天向安省省警報告自己的車輛被盜的情況。

透過調查,省警確定凱思尼爾森的車輛並非被盜,並且於2023年5月18日,當凱思尼爾森 前往該部門的科堡(Cobourg)分局時,在那裏他被指控犯有一項擾亂公安罪。

埃爾德斯在他的決定文件中寫道:「不僅造成了事故,還欺騙了兩個不同的警察部門。」

2023年8月23日,凱思尼爾森在安省法院承認這項指控。他被判處緩刑並被勒令支付2,000元罰款。

在決定對該警官的職業處罰時,埃爾德斯考慮到凱瑟尼爾森的「出色」職業生涯,以及他最終對調查的配合。

儘管如此,埃爾德斯表示,這一事件「削弱了公眾的信任」,並對服務及其聲譽造成「嚴重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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