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展示黎出賣壹週刊標題 陳不知起題者受罰否
【明報專訊】辯方昨日早上盤問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時,展示《壹週刊》於2017年曾以黎智英的黑白相片作為封面,指出標題「出賣壹週刊內幕」含有「背叛」意思;陳沛敏供稱,不知執筆起題者用意是否如此,但同意「出賣」一詞可解作背叛。
不肯定原意指「背叛」
辯方續問道,時任《壹週刊》社長黃麗裳有沒有因此面對處分,陳表示不清楚《壹週刊》的事,只知道黃任職《壹週刊》。法官杜麗冰補充,「出賣」字眼在廣東話不一定是貶義,亦可僅指「售出」的意思。
控辯雙方和法官就新聞編採議題向陳沛敏提問。辯方指出,不同報章或媒體的新聞報道角度各有不同,例如於2019至2020年間,《蘋果日報》主張較為追求自由、對政府取態批判,對此陳沛敏認同。辯方又表示,《明報》和《經濟日報》相對保守及支持政府,陳則回應說:「我唔想演繹其他傳媒個路線。」當辯方表示《文匯報》及《大公報》取態支持政府,陳稱這和她的觀察相符。
辯方在盤問尾聲指出,傳媒有特定編採角度並非錯事,陳表示同意。
指社論可表立場 新聞道真相
至於控方在覆問談及,《蘋果》「編輯室約章」列出新聞報道秉持真實,不受政府、商業左右,法官李運騰問陳沛敏是否同意各傳媒機構可抱持不同政治角度,陳認為可以,但應透過社論表達政治理念。她強調新聞報道基於事實真相,有別於評論文章。李官追問,《蘋果》內部有沒有機制確保編採自主,陳回答:「其實都係靠同事自己意識。」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