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保育區」須護魚塘 「緩衝區」建屋須環評
【明報專訊】后海灣地區的濕地系統擁有高度生態價值,政府1997年完成《后海灣地區魚塘生態價值研究》,確定區內魚塘系統為各類水鳥提供覓食和棲息地的獨特重要性。政府因應研究提出的建議,1999年將區內核心用地重新劃定為「濕地保育區」,規定區內魚塘必須保育;「濕地保育區」外圍邊緣則劃出約500米闊的「濕地緩衝區」,涉及面積約1000公頃,意向是保護「濕地保育區」內佔地約1500公頃濕地的生態完整,並確保「濕地保育區」不受附近發展干擾。
2014年開放禁區 兩者增至3000頃
政府稱「濕地緩衝區」本質是為緩衝發展對「濕地保育區」的干擾,但並非禁止發展。事實上「濕地緩衝區」內逾500公頃土地可作住宅發展的土地用途,但須提交生態環評報告,以證明不會對「濕地保育區」造成環境干擾,現時「濕地緩衝區」地積比率限制主要為0.2至0.4倍。
為確保大型發展對后海灣地區濕地生態系統不會帶來不良影響,城規會1993年已制定「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編號12」以規管區內發展,並於1994、1999及2014年修訂指引,目前適用版本為2014年的規劃指引編號12C,「濕地緩衝區」及「濕地保育區」範圍在2014年因開放邊境禁區而進一步擴展至蠔殼圍及馬草壟一帶,兩者面積亦由最初約2500公頃增至現時約300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