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寵物買家起底 女子認罪緩刑
【明報專訊】27歲女子去年因交易糾紛對一名寵物賣家「起底」,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檢控,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500元及監禁兩周,緩刑3年。
貓健康出問題 退款釀爭執
案情指出,被告陳冬晴2022年底向事主購買3隻小貓,陳其後因其中一貓出現健康問題向事主提出退款,二人因金額未達共識,出現糾紛。陳其後於去年5月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公開群組發布一則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帖文,對事主作出負面評論和指控,並披露事主中文名、照片、部分手提號碼及曾居住地區。
私隱專員公署去年11月16日拘捕陳,今年1月25日起訴她一項《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
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法庭裁決,稱市民應循合法途徑處理糾紛,將他人「起底」無助解決問題,相反只會使衝突升級。她提醒,「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處即時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