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欠薪去年入稟 判屬僱傭關係 Zeek外賣員破欠拒批 勞處:逾期申請
【明報專訊】物流平台「Zeek斑馬到家」被指欠薪,勞審處去年裁定入稟的配送員與公司屬僱傭關係,要求公司支付欠薪及訟費等,部分人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特惠款項。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接獲6宗被破欠基金拒絕個案,被指超出「服務最後一天」後6個月的申請期限,其中一宗早前同獲裁定存僱傭關係。委員會幹事麥德正認為,求助人無收到公司解僱信,平台勞工「服務最後一天」未有法律定義,建議當局「特事特辦」,寬鬆處理申請;另促當局盡快為平台經濟立法保障勞工權益。
明報記者 施晉宇
勞處:不同意決定可覆核
勞工處稱,截至本月已向278名涉「建順資訊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早前被頒令清盤、Zeek母公司之一)合資格申請人發放破欠基金特惠款項;審批時除依?照保障範圍及申請時限等法例,亦會考慮個案資料,倘申請人不同意決定,可按機制覆核。處方稱已與主要數碼平台經營者及持份者成立「聯絡小組」,探討加強保障平台工作者可行辦法;另就工作者情G展開為期約3至4個月「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料本年底至明年初發布。
勞處指違離職半年內申請規定
個案稱仍能登入公司程式工作
岳先生前年9月在Zeek任職司機約1個月,至今遭拖欠8746元工資。去年5月,勞審處裁定配送員與公司存僱傭關係,同年6月岳申請破欠基金,7月勞審處裁定他個案存僱傭關係。去年12月18日接勞工處信件拒批申請, 指未在工作日最後6個月內提出。他說對政府失去信心,提到早年自己的內地廠房破產,內地政府要求身為僱主的他賠償,「一分錢都沒欠過500名工人」,豈料來港工作薪俸「被別人坑了」。
賢仔2021年起任職司機,至今仍遭Zeek欠薪約8.3萬元。他稱應用程式支薪紀錄遭公司刪除,故未有入稟勞審處;去年6月申請破欠基金,同因逾期申請拒批。
他引述破欠基金職員稱公司承認欠薪4萬元,質疑破欠基金拒賠理據;又稱從未收過解僱通知,至今仍能在公司應用程式上線工作,故要求處方提供清楚審批理據。
委員會引述勞工處表示,接約300宗欠薪求助,委員會至今則接獲60多個求助。跟進12宗個案中4宗裁定存僱傭關係,其中一宗被拒申請破欠基金。另8宗無入稟勞審處,或因公司遭頒清盤令,其中5宗申請破欠基金被拒,另有一宗獲批代通知金及未放年假薪酬,欠薪部分則不獲批。
團體指法例無定義最後工作日
麥德正對此遺憾和失望,指法例規定申請要在「服務最後一天」後6個月內提出,惟平台勞工無法例定義開始工作及合約完結日期,質疑「破欠基金為何不多走一步」,而「政府一日無政策,法例和行政措施一日無改變,平台勞工都得不到應有的權益保障」。
委員會項目幹事Justine認為,立法時可參考外國例子,如歐盟去年推出平台經濟指引草案,若符合兩項要求包括薪酬由平台決定,及平台有分派工作控制權等,勞資雙方則被假定為僱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