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案被告還押中喪母 人道理由准保釋辦後事
【明報專訊】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大批市民前往尖沙嘴科學館一帶試圖接近校園,被控非法集結的9人中有2男認罪,餘下7人全部經審訊罪成,一併於昨天在區域法院求情。23歲次被告的母親上周因病過世,因還押未能陪伴在側見最後一面,希望法庭以「人道理由」批准他保釋處理母親後事,獲暫委法官黃士翔批准。患有髖關節發育不健全症的28歲女被告坐輪椅應訊,她昨撤銷擔保,與其餘被告一同還押,待案件本周六(27日)判刑。
辯方求情稱,各被告沒有領導角色,僅在場鼓勵其他人參加者,沒有暴力行為,部分人攜有的裝備非攻擊性;案中非法集結歷時僅13分鐘,涉及100至200人,沒有任何警員受傷,嚴重程度偏低,希望法官參考在同一事件分拆的另一宗非法集結案,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
中學兼職自立
領獎學金入大學
被告鄭康成(現23歲,下同)早前一直保釋候審,至上月12日被裁定罪成,須還押待原定昨日判刑,惟其母親上周因病過世,被告因在囚而未能見母親最後一面,辯方希望獲准保釋讓被告陪伴父親和處理母親後事。控方亦不反對保釋,黃官批准他在下周判刑前保釋外出。辯方又指鄭自中三做兼職和自立,但仍成績優異,拿獎學金入讀城大,以二級榮譽畢業,其間一直兼顧工作。
不少被告同樣擔當照顧家人的責任,王搦(24歲)10多歲時喪父,自此承擔照顧胞弟和母親的責任,被告任職汽車維修養家,同時考取半熟練技工資格,打算服刑後繼續進修,成為工程師;趙穎琪(26歲)的胞姊因車禍不良於行,趙辭職照顧姊姊,其間開設網上花店,希望刑滿後繼續進修。
另一被告單親家庭長大
抑鬱母主要照顧者
王伊婷(31歲)在單親家庭長大,是患抑鬱症的母親的主要照顧者,其友求情描述她曾以身驅保護暫托的唐狗,被數隻阿拉斯加犬咬傷入院;羅芷君(24歲)父親曾中風,一度肩負養家責任,現父親重投職場但收入銳減。
患有髖關節發育不健全症的葉佩珊(28歲)原獲保釋,她昨放棄擔保,還押候判,辯方透露她的右眼有青光眼,接近失明,另最近做手術在骨架安裝金屬釘,暫需用輔助架步行,希望在醫院服刑。
註冊護士賴痚(31歲)則獲不同政見及內地同事撰求情信,顯示他候審期間繼續在醫管局工作,並自動請纓照顧新冠病人,自己亦染疫。辯方強調他本蚋慦怳砟艅麭麙洇U傷者,犯案與政見無關。
兩名認罪的被告均在候審4年間繼續學業,鄧朗言(19歲)案發時還是15歲的中四學生,現已升讀港大,懲教署稱他還押期間守規矩、合作、有禮,建議他判入勞教中心,辯方希望昨天判刑,惟黃官表明需要押後處理;同樣認罪的吳鎮鋒(案發時19歲)候審期間完成浸大歷史系學士課程,畢業後工作供養家人,父親不幸患病去世,母親亦有頑疾,聽力受損。
【案件編號:DCCC 856/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