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案中流彈汽車遭拖走 取回汽車要支付逾600元
夜店職員感不公 警方說疏忽會承擔費用
【明報專感訊】密西沙加市一間夜店外上月發生槍擊案,停泊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夜店職員汽車由於被流彈擊中,遭警方拖走。事後,夜店職員竟要支付逾600元才能取回汽車。
當事人Joseph在位於密市艾靈頓東路(Eglinton Avenue East)的Jungle Nightclub工作。上月31日,有人開車經過夜店門外,並從車上開槍,一名19歲少女中槍死亡。
開槍事件中,一枚子彈射中Joseph的汽車。事發數小時後,皮爾區警方向他表示,需要將汽車拖走,作為案件的證物。
Joseph表示,當時一名警員跟他說,他可在24至48小時內取回汽車。但情況並非這樣。他每日致電警局查詢,直至1月3日,他才收到探員的電話,指他可取回車輛,但可能需要支付一筆費用。
當他去取車時,拖車場的一名員工告訴他,稅前需要支付545元。
Joseph說﹕「當我聽到這個金額時,先是感到壓力,然後就想我要怎麼支付這筆錢?」
他付費後離開,但愈想愈覺得不妥。他說﹕「自己沒有做錯事,為何要付錢才能取回自己的汽車,這並不公平。」
對此,警方事後表示,是「他們疏忽」,這筆費用理應由他們承擔。
他們解釋,警方可在多種情況下,如司機的駕駛執照暫時被吊銷、交通違法和停車違規等,市民的汽車都會被扣起。車主便需承擔汽車扣押期間儲存的相關費用。然而,如警方扣押市民汽車作為與車主無關的犯罪證據,警方便會承擔這些費用。
警方發言人表示,此事已經得到糾正,當局已通知Joseph,他的信用卡將收到退款。此後不久,Joseph亦收到調查該案件的一名探員電話,並奉上他的電話號碼。他說,將確保有費被免除。如果下周中旬,他的銀行賬單上仍然有這筆費用,可再直接聯絡他。
獲警方再三保證後,Joseph感到安心不少,但他仍希望公開自己的經歷,讓其他人知道,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他們身上應該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