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首習近平李家超」 發帖漢認煽動囚半年
【明報專訊】五旬男子以5個社交媒體帳號發布自製的音樂錄像,稱「斬首」國家主席習近平和特首李家超,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出,被告半年間發布280則帖文,異常頻繁;被告理念頑固,不但主張分裂國家,更渲染暴力、揚言殺害官員及家人,最終判囚6個月。
辯:帖文重複回應少 官:理念頑固
被告區健威(現年58歲,報稱無業)初犯,曾任職技工。辯方求情稱,被告發帖內容重複,未能引起他人興趣,回應「少得可憐」,帳號分別有4至284個朋友。辯方強調,錄像有被告容貌,因為他教育水平不高、對法律一知半解,非政治狂熱分子,且無證據顯示帖文造成嚴重影響。被告另在求情信稱今後會循規蹈矩。
蘇官判刑時關注被告半年間發帖數量,稱每天不止一則,異常頻繁,被告自製錄像並配上歌曲,明顯希望廣傳,雖然所得回應不多,但其理念頑固,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減刑三分之一。
涉280帖 涵自製錄像配《榮光》
根據案情,被告今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利用3個facebook及兩個「X」(前稱Twitter)帳號發布280個煽動帖文,他以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及具煽動性言論的照片製作11個音樂錄像,另有帖文用其他歌曲製成錄像,加插照片及自拍讀出煽動言論等。
案情又指,被告以暴力威嚇中央及香港官員,在逾200個帖文稱「斬首」或「刺殺」習近平、「斬首」李家超,並談及其家人;有帖文提到「香港最堅實精神病患白卡者 李家超」、「鄧炳強 保安局局長 現代賣港賊」,形容國安法無法無天,並引述「光時」口號宣揚港獨。警方網上巡邏後在被告住所附近拘捕他,被告承認用手機製作錄像、意圖反共,他知道發帖涉違反國安法。
【案件編號:WKCC 44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