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載裸露名畫獄中禁收 鄒家成申覆核懲教決定
【明報專訊】涉民主派初選案、現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鄒家成,早前被懲教署以「裸露」為由,禁止他收取一本刊有名畫《維納斯的誕生》的書籍。他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懲教署的決定不合法、不合憲、不合理,不符比例限制他受《基本法》保障的表達自由,亦質疑法例沒有賦權署方以「裸露」為由退回書籍,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決定,並批准他收取上述書籍。
懲教署稱不評論個案
本報向懲教署查詢曾否退回涉及的書籍、以什麼準則審視帶入獄中的書籍,署方電郵回覆稱不會評論個別案件。
申請人鄒家成,建議答辯方是懲教署長。入稟狀指出,鄒家成的友人尤弘剛在今年9月3日申請引入德國文學作家Dietrich Schwanitz的《教養:關於歷史、文學、藝術、音樂、哲學與世界風俗文化,你必須知道的事》(下稱《教養》)中譯本,該書概述歷史、文學、文化知識,申請獲懲教署批准。
兩天後,鄒向懲教人員查詢,對方稱書籍含有「淫褻內容」,他不會收到書籍。鄒驚訝,因為他先前被退回《二十道陰影下的自由》、《最壞的時代最好的時代》等書籍時,懲教人員會與他會面解釋原因(見表)。
向申訴專員投訴 求助兩議員
9月16日,尤再探望鄒時,懲教署退回《教養》,尤發現書中印有名畫《維納斯的誕生》一頁夾附「裸露!退!」的便條紙。鄒兩度向懲教人員口頭投訴,再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又去信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和狄志遠投訴,管後來與鄒會面。
公共圖書館可借閱
鄒質疑裸露非條例列明理由
申請方質疑懲教署定在囚者可否收取書籍時,未有合法行使《監獄條例》賦予權力。條例僅列明可基於鼓吹暴力、逃獄,或對監獄安全和秩序構成風險,禁止在囚者收取書籍,未有列出「裸露或淫褻」為基礎之一;而《教養》探討歷史和哲學,推動讀者個人成長,應符合懲教署鼓勵更生目的,不可能含有上述受禁內容。
入稟狀表示,署方的決定不符比例限制《基本法》下的表達自由,鄒因在囚,接收資訊渠道已經有限,接收外來書籍、報章是表達自由的核心,惟署方沒充分考慮《教養》的歷史和文化背景,亦沒有嘗試撕去畫作後批准鄒收取書籍,退回整本書的決定不合比例,侵害鄒收取外來資訊的權利。入稟狀亦提及《維納斯的誕生》在2019年被CNN選為十大名畫,而《教養》一書在公共圖書館仍可借閱,反映署方決定不合理,希望法庭推翻。
【案件編號:HCAL 216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