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煽獨帖文認罪 留日女生求情稱欲吸注視
【明報專訊】留學日本23歲女生過去5年於社交平台發表支持港獨的照片和言論,其中11個帖文於日本發布,她今年初回港時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的「大頭相」寫有煽動字眼,她只是自戀、欲吸引別人注視。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五(11月3日)判刑,以待辯方補充被告背景資料,被告准續保釋候判。
放棄爭議司法管轄權域外法權
被告袁靜婷(23歲)現為大學二年級生,就本案原定今年12月答辯,她提前於昨日認罪,在庭上不時拭淚。辯方早前爭議關於裁判法院有否司法管轄權審理煽動罪行、域外法權等,昨天稱放棄爭議。
辯方求情稱,被告讀畢中學於2018年往日本留學,2022年考入當地大學攻讀政治和法律。她兩個社交平台帳號只得幾百名朋友及追隨者,讚好和留言數目少。13個涉案帖文中有11個是被告身處日本期間發布,獲得最多讚好的是被告在東京目黑區美術館拍攝的照片,館內煽動字句不是她掛上的,帖子以日文撰寫、供懂日文的人閱讀。辯方又稱,多張有被告容貌的相片配上煽動字句,但她非政治人物,只是自戀及無意掩飾身分。
涉13帖文 11在日發
辯方強調,被告2019年8月短暫留港,無參與政治活動或暴動等,又呈上被告求情信及「蛻變計劃」報告,稱被告對政治的看法已改變,重犯機率低。辯方續稱,繼港英年代後,律政司近年才再引用煽動罪行檢控,被告不知違法,事後和盤托出;力陳被告獲准保釋,危害國安機率微乎其微,望判處罰款或緩刑。
案情稱,被告在fb和IG帳號發布共13個煽動帖文,最早於2018年9月7日表示主張港獨(見表)。至2022年5月14日期間,她發帖提到「恐怖組織共產黨」及港獨口號,並貼出有港人反抗、五一和光時口號海報的照片。她2023年2月24日抵港,3月8日被捕及向警方交出手機密碼,在警誡下承認發帖,於2019及2023年她回港放暑假及換身分證,又同意「香港獨立」有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意思,光時口號則是反政府。
【案件編號:WKCC26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