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哥球會有理據 准暫緩環評程序 直至覆核有結果 土拓署仍可做研究提改劃

[2023.08.25] 發表
政府將如期於9月1日收回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粉嶺高爾夫球場「舊場」土地。高院法官在判辭認同舊場屬重要文化遺產,內有稀有古樹,環評報告未有分析建屋對環境影響,認為哥球會具合理可爭辯的理據。(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政府將於9月1日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土地。香港哥爾夫球會上月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通過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的決定。高院早前開庭處理是否批准暫援執行環評程序,法官昨日頒下判辭,批出暫緩執行令,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但同時表明土木工程拓展署仍可在該處做各項研究工作,以及向城規會提出改劃申請,但不可在該處做任何工程或破壞環境之工作。

政府稱尊重裁決 城規程序續推進

政府發言人表示,法庭明確表示有關命令不影響土拓署展開為履行環評報告批准條件所作的房屋密度和佈局檢討。政府尊重法庭裁決,並會如期於今年9月1日收回粉嶺公路以東32公頃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已交代其後的場地管理及開放安排。城規會將繼續推進相關法定城規程序。

香港哥爾夫球會表示歡迎法庭繼續暫緩執行令的決定,以確保在司法覆核申請有判決前,擬發展用地維持現狀。

司法覆核入稟方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答辯方為環保署長,土拓署角色中立,獲豁免參與聆訊。司法覆核暫定明年5月9日開審,但亦可能會改於較早日子處理。

信政府「善意」做環評 不信「轉恁v

法官高浩文於判辭指出,原來的《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訂明,用地多於20公頃或該處人口高於10萬即須做環評報告,至今年6月30日修訂成50公頃以上土地才須做環評報告。法官以50公頃土地作比喻,稱相當於2.5個維多利亞公園大小。

法官指出,政府方立場是按照現行條例,當局根本毋須為將收回的高球場土地作環評程序,但是土拓署仍作環評程序及提交環評報告,用意是「釋出善意」;惟政府一方的說法令人產生兩種推論,一是政府提交環評報告不過是門面工夫,以圖掩飾早已定好的決定;二是政府真誠地履行相關程序。法官認同後者,因為政府已強調一直秉持善意處理事件,並充分考慮保護環境的必需。

判辭指出,考慮當初政府是「釋出善意」及向來有重視環境的聲譽,法庭不認為政府現會在環評報告一事「轉恁v(U-turn),突然決定在處理高球場土地時毋須再考慮環境影響評估,尤其司法覆核有待進行,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日後有可能被裁定出錯。

乏考慮古蹟古樹 環評有合理爭議之處

法官認為,哥球會一方就環評報告有嚴重缺失的指控提供了初步證明,當中包括球場內的舊球場早在20世紀初建成,有逾百年歷史,是重要文化古蹟,環評報告缺乏考慮舊場的古蹟價值、場內有古木名樹,以及有瀕危動植物品種,認為哥球會一方就此具合理可爭議之理據。

法官亦接納哥球會一方指司法覆核結果及其反思對日後土地使用息息相關,不認為是次申請為學術討論。法官最終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的命令,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

【案件編號:HCAL12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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