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收回濫用違約1900伙 增五成
【明報專訊】房屋署近年加強打擊下,2022/23年度(截至今年2月)就濫用公屋或違反租約等情G收回逾1900個公屋單位,較過去3年平均1300個增加約五成,署方亦於2020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向約64萬戶公屋租戶作例行家訪。
房委會文件指,屋h管理人員透過日常管理和兩年為一周期的家訪,了解逾80萬公屋租戶的居住情G,除核對戶籍資料及居住情G,亦會觀察有否違反租約條款或「扣分制」下的不當行為。若發現懷疑濫用,會轉交中央專責小組調查。
審計署曾於2013年調查房署編配及運用公屋情G,報告透露兩年一度的家訪機制由2008年11月起實施,房署管理人員要將家訪情G輸入外展房屋管理系統,以便房屋事務經理批簽。審計署當年揭發,有公屋戶家庭成員離世後16年才被房署發現,亦有前線人員將單位內無人的個案視為「情G正常」。房署當時表示會加強指引,強調家訪是偵察租戶濫用行為最直接和最有效方法。今年4月,申訴專員稱不時收到投訴指房署或房協沒有妥善跟進濫用公屋舉報,將調查當局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
800戶廈兩主任負責 多分管高低層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梁文廣稱,800戶或以上的公屋大廈家訪會由一至兩名房屋事務主任負責,但多分管高層及低層單位,而約500戶大廈則只有一名主任負責,若個案特殊,或有樓宇監督同行家訪,家訪內容包括與住戶傾談、查看電表和水表等。
除了家訪,房屋事務主任職責包括租約管理和維修保養工作、會見及審查公屋申請人和出售單位買家,以及執行有關寮屋、清拆限制駛入道路、非法泊車、阻塞通道、環境衛生和《房屋條例》執法職務等,月薪24,380至60,0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