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申居留證免扣護照 移民局:塑便捷營商環境
【明報專訊】公安部昨日通報公安機關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26條措施,其中提出外國人申請辦理居留許可在按規定核驗本人有效護照後,可不留存護照原件,方便外國人在此期間持護照辦理有關事項,到華外籍商人可辦口岸簽證及換發多次簽證等,力爭8月底前全部部署實施。
中新社報道,按照現行規定,在華外國人申辦居留證件時,應將護照交付出入境管理部門留存審核、在領取居留證件時返還。本次出台措施讓「外國人申辦居留證件免於留存護照」,國家移民局外國人管理司副司長賈同斌表示,該措施重點針對在華工作、學習、科研、投資、創業及探親等常住外國人,方便他們在申辦居留證件期間可繼續持護照開展旅行、住宿、稅務、銀行、郵寄等社會事務。賈同斌表示,預計每年最少惠及70萬人次以上,有助於營造更加高效便捷的營商環境和寬鬆友好的涉外環境,激發市場活力,促進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
憑企業邀請函可申口岸簽證入境
另外若干措施中還提出「為外籍商貿人員來華辦理口岸簽證並提供換發多次簽證便利」。根據措施,來華商務洽談、商貿交流、安裝維修、參展參會、投資創業等的外國人,來不及在境外辦理來華簽證的,可憑企業邀請函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口岸簽證入境。因商貿業務需要多次往返的,入境後可以換發3年內多次入境有效商貿簽證。賈同斌表示,此項舉措將進一步促進跨境商貿人員往來,有助於國內企業搶時機、抓訂單、拓展國際市場、在新一輪產業革命中搶佔先機,更好地保障國際人員要素流通、保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