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對外法非長臂管轄
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28日通過《對外關係法》,是中國首部集中闡述對外大政方針、原則立場和制度體系的基礎性法律。新華社昨刊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就對外關係法答記者問」,法工委強調,中國加強涉外法律的實施和適用,與個別國家依據國內法搞「長臂管轄」完全不同。
《對外關係法》規定中國有權對外國的制裁、干涉行為進行反制。法工委指出,多年來,個別國家為維護國際霸權,動輒以國內法為依據制裁他國的實體或個人,中國是這種國際霸權的受害國之一,對此堅決反對。中國對此進行了堅決鬥爭,先後出台《反外國制裁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予以反制。法工委稱,中國涉外法律「還存在一些短板弱項,尤其是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方面,還有不少法律空白」。(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