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秘書長首發「紅警示」 指所有人須撤離 包括記者

[2023.07.01] 發表
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陳維安(圖)昨出庭作供稱,立法會於2014年10月制定紅色及黃色警示機制;被問及制定原因是否與當年「佔中」有關,陳稱當時發生「與公共秩序相關」事件,立法會行政委員會經商議下制定有關措施。(楊志權攝)
立法會助理秘書長韓律科(前)稱,按她理解的「紅色警示」屬於勸喻性質。(楊志權攝)
立法會高級保安主任陳進稱,2019年7月1日立法會閉館,只得兩個出入口開放,而會議廳亦已上鎖,一般人不能進入。(楊志權攝)

【明報專訊】2019年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案件,昨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3名立法會職員作供,包括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陳維安。陳供稱,當天立法會首度發出「紅色警示」,指令所有人須撤離立法會大樓,對象亦包括記者;立法會高級保安主任表示,當天警方自下午起接管立法會綜合大樓出入口保衛工作,他同意閉路電視片段中不見警方有作出要求大樓內記者離開的行為。

6名被告為黃家豪(20歲,案發時年齡,下同)、何俊諺(21歲)、馬啟聰(30歲)、王宗堯(40歲)、吳志勇(26歲)及林錦均(25歲)。其中黃家豪及馬啟聰分別報稱為城大編委記者及網媒記者。

陳維安昨日供稱,2019年7月1日約5時半,警方建議秘書處指令大樓內人士撤離,其後陳維安向立法會主席兼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梁君彥取得發出「紅色警示」的許可。

稱警方建議 再獲梁君彥授權

陳維安表示,「紅色警示」是基於安全考慮下發出的指令,撤離對象包括記者。至於其性質是否等同「勸告」,他表示「答唔到」,因這涉及法律問題。

助理秘書長:警示屬勸喻性質

議員不離開無能為力

立法會秘書處助理秘書長韓律科作供稱,按她所理解,「紅色警示」屬於「勸喻」性質,例如立法會議員等人堅持不離開,立法會人員亦無能為力。

立法會高級保安主任陳進則表示,當天立法會暫停發出臨時記者證,只有手持「長證」的記者方可進入立法會大樓。他中午曾向陳維安匯報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的情G,其後獲告知梁君彥批准通知警方,他遂尋求警方協助。警方自下午1時許接管立法會綜合大樓出入口保衛工作。

代表首被告黃家豪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於庭上播放現場片段,分別顯示一些貌似記者的人站於立法會出入口處,鄰近警方防線,及有警員向在場人士命令「係記者就退後齱A唔係記者就離開」,以及在出現不明氣體時,呼籲記者戴上口罩。陳維安表示,從片段中不見警方有作出要求大樓內記者離開的行為,但不清楚會否另有口頭警告。

陳維安:片段不見警要記者撤離

陳理解「紅色警示」屬勸喻是指議員及其助理在大樓內獲分配辦公室,屬於私人地方,因此保安不會闖入,而只會「勸喻」他們離開;公眾人士則會在保安護送下帶離大樓。

【案件編號:DCCC606至610/20等】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闖立會案)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對於有傳媒引述消息報道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即將展開裁員計劃,最快下周派信,料主要涉新聞及資訊部人員,本報向TVB查詢消息是... 詳情
超市盜竊罪成 醫局高層與夫提上訴
【明報專訊】曾出席疫情記者會的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任骨科醫生的丈夫在超市偷取海膽等逾1600元食物,早前均被裁定盜竊罪成,各罰款500... 詳情
【明報專訊】六旬的士司機去年涉趁14歲女兒睡覺時觸摸其胸部,數天後又不滿她講電話聲音太大,遂以棍襲擊她。司機早前被裁定非禮及襲擊造成身體傷害... 詳情
馬路邊推紙皮 六旬婦遭巴士撞倒亡
【明報專訊】昨晚近11時,一名年約60歲的婦人推茪@輛載有紙皮及雜物的手推車,沿牛頭角偉業街往旺角方向靠行人路邊行走,至近啟福道天橋遭一輛3... 詳情
【明報專訊】政務司前司長張建宗同勞福局前局長羅致光離開「熱廚房」後,先後加入過港大做教學工作,褽繯N再有新崗位。嶺大噚日宣布委任佢]做客座教...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3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