隕石墜落紐賓士域 美國博物館懸賞搜購
專家警告違法帶出境將罰款入獄
【明報專訊】一顆巨大隕石上月初墜落紐賓士域省,碎片四散,美國一家博物館表明有興趣出資收購,但本國一名專家提醒民眾,若任何人試圖將隕石碎片攜帶出境,可能會觸犯一條鮮為人知的加拿大法律,違例者不但會破財,還可能面臨5年監禁。
美國緬因州礦物及寶石博物館(Maine Mineral and Gem Museum)早前公開徵求於4月8日散落在美加邊境的隕石碎片。博物館的發言人表示,因為預估掉落的地方是在緬因州跟紐賓士域省接壤的森林地區,尋找的難度很高,因此希望透過懸賞來鼓勵公眾幫忙尋找隕石碎片,而第一個向博物館提供當日隕石碎片重量達1公斤以上的人,博物館將會提供2.5萬美元的賞金,不過博物館也願意支付費用來購買「任何大小」的隕石碎片。
阿爾伯達大學(University of Alberta)教授兼該校隕石收藏館館長赫德(Chris Herd)表示,根據本國《文化財產出入口法案》(Cultural Property Export and Import Act),所有隕石一律自動成為加拿大文化財產,若有美國人到本國發現隕石後有意帶回家鄉,由於它屬於公共財產,相關人士必須向加拿大當局申請,獲得批准後方可攜帶隕石離開加拿大,否則可面臨最高罰款2.5萬元、判監5年或兩者併罰。
赫德指,在公共財產上發現全部或部分隕石的人,必須填報出口申請,並經由專家審查,而赫德是本國寥寥可數的幾位專家之一。他說,若專家審查後認為隕石對國家具重要意義,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將建議有關出口許可申請被拒,而有關文件隨後呈交文化財產出口審查委員會,該委員會可不同意有關專家審查的意見,批准隕石出口,另外,他可下令禁運半年,加拿大相關機構在這段期間可以公平的市場價格收購隕石。
緬因州礦物及寶石博物館則強調,儘管公開徵求隕石碎片,但該博物館也清楚知道有關規定。赫德則說,博物館往往會在收購之前進行盡職調查,以確定隕石循合法途徑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