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狎孕婦 警稱被打到跪非因做錯 質疑事主夫婦設局 無要錢屬「騙徒伎倆」
【明報專訊】警方高級督察前年涉嫌在尖沙嘴某商場店舖內非禮懷孕店員,被指事後提出以百萬元和解,被控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被告續自辯稱,事主報稱遭非禮的經過全屬「做戲」,形容她演技精湛得「可以去藝員訓練班度train」,目的是想「屈錢」,而她最終無要錢,只是「騙徒懭垠ョv。他又稱,當日事主丈夫到場後對他施用暴力,包括「叉頸」,「我跪低唔係做錯,係畀人打到跪低呀」。
稱遭非禮應嗌救命非溫柔叫喊
34歲被告李卓賢稱2021年11月23日案發當日,事主X在店內與他對話期間透露有意離職,說「阿哥(被告)唔係唔幫我呀?」並示意進入休息間詳談。被告因討厭「講錢」,沒多理會X,X遂「表情豐富」地扁嘴。被告「妖」了一聲,X繼而伸手擋住他,又嬌嗲地說「做咩呀?」被告再撥了一下,X就不斷說「喂!喂呀!」他認為正常遭非禮理應「嗌救命」,而非如此溫柔叫喊,又指X一心想「屈錢」。
被告稱因去路被擋便跨上_子,X茈L下來。他一度語帶激動地說:「如果冇『擒』上_點會話落返蟆琚H老屈都唔係咁玩。」被告續稱,X的丈夫Y入內後便對他破口大罵,繼而把隨身物品扔落地,「好似想打交咁款」,質疑夫婦倆對他「有misunderstanding(誤解),甚至setup(設局)」。至於為何稱「你要拉我隨時拉到」,他解釋店舖有齊其個人資料,且警方的拘捕行動不必定在事發即日內發生,「7.21拉人都之後先拉啦」。
指戶口僅40萬 付百萬說說而已
被告說見Y暴力升級,更對他「叉頸」,遂提出以「一球」賠錢了事,以及就曾推撞X一事跟Y道歉。被告強調他只想逃出險境,又得知事主夫婦財困,故「投其所好」提出可養育二人的兒子。他稱自己戶口只有40萬元,根本無可能交出100萬元,僅說說而已。
口供無記錄遭弄傷
稱有說但同袍處理不當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與X的關係無因政見受影響,被告回應X演技精湛,他當時「當局者迷」,事後回看二人的WhatsApp對話紀錄,才覺得X「好多都係為錢」。被告又稱遭Y弄傷,惟在警署錄取口供時無提及,他解釋有跟總督察說過,但對方處理不當,加上自己與X份屬朋友,「想畀佢諗清楚係咪繼續屈落去」。
控方另指被告的幼女案發時不足一歲,被告卻寧願花兩小時流連店內,而不回家照顧妻女。被告重申此非他的本意,是X不斷說營業額不足,要求他留下,他為幫朋友而留下消費過千元。裁判官梁雅忻此時問為何他買完貨品仍不離開,被告回應店舖當時已落半閘,X又繼續與他閒聊,「我當佢妹又唔係成日見到佢,咪吹下水囉」,而女兒「好多人照顧,又有菲傭又有外母」。審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KCCC 2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