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小型開篷貨車被盜未購額外保險 慘賠5萬元
【明報專訊】多倫多一名男子租賃的小型開篷貨車被盜,他需要賠償租賃公司5萬元,因為他沒有購買額外的保險。保險公司提醒客戶,租車時一定要檢查保單內容和覆蓋範圍。
租車時需檢查保單內容覆蓋範圍
科伊什(Thomas Coish)去年12月需要租用一輛小型開篷貨車,為期兩周,供自己使用,同時他在尋找可以購買的車輛。
他從Enterprise公司租了一輛2022年款Ram的小型開篷貨車被盜車,但就拒絕為額外的保險支付額外費用。
他說:「我自己的車有保險,所以我想,租這車沒問題。」
就在他準備歸還汽車的前一天晚上,這輛租來的車在他自家車道上被盜。由於科伊什只有責任險,沒有碰撞保險和綜合保險,所以他無法獲得賠償,他必須為被盜的汽車向Enterprise支付49,832元。
科伊什現與租車公司達成協議﹐他可在每月還款2,500元,但他不確定何時能夠償還全部款項。
他說:「我很不爽,嚴重影響我的財政,他們總不能就這樣拋出一個數字,指望別人來支付。」
Enterprise公司的公共關係經理Mike Wilmering說:「客戶對租賃交易中發生的損壞或盜竊負有經濟責任,就好比他們自己擁有這輛租來的車一樣。客戶有時錯誤地認為,如他們沒有親自造成車輛損失,又或車輛被盜、水災或冰雹損害,他們就不需要承擔責任。這是對租賃車輛損害最常見的誤解之一。」
Enterprise公司建議客戶在租車前﹐先熟悉自己的保險對租賃車輛提供的保障。該公司還提醒客戶,它們可提供額外的保險選項,「在大多數情況下可以免除租車人的財務責任」(包括損壞豁免、個人意外保險/個人物品保險和路邊保護)。
Wilmering說:「科伊什沒有選擇使用我們的任何額外保險選項,而他的個人保險不足以支付車輛的損失。」
科伊什的保險公司The Co-operators表示,保險範圍可通過兩種方式延伸到租賃車輛。
當被保險車輛停止使用時,保險範圍可以從該車輛擴展到臨時替代車輛,如租賃車輛。
如被保險車輛有碰撞和綜合保險,那麼保險範圍也可以擴展到臨時替代車輛。
Aaron Zhang,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