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限制選舉廣告費被推翻 上訴庭指削弱公民參政權利
保守黨政府被指壓制工會發動廣告攻勢
上訴庭裁定違憲 給省府1年修改法規
【明報專訊】安省上訴庭已在昨天(6日)推翻了安省進步保守黨政府就選舉廣告費作出的限制,裁定省府的選舉廣告規則違反了憲法,削弱了公民切實參與政治程序和被有效地代表的權利。向省府的上述限制法規發起挑戰的工會聯盟終於上訴得直。
在2021年6月,也就是上屆省選舉行的一年前,省長道格福特首次動用了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中的但書條款,來恢復實施《選舉財政法》中在過往被法庭裁定為違憲的一項法規,即第三方只能在選舉啟動前的12個月內,花費60萬元用於廣告宣傳。
上述法規被指控為針對工會,旨在壓制工會發動的廣告攻勢,例如,工會聯盟「在職家庭」(Working Families)曾以攻擊性的廣告來瞄準前安省進步保守黨的領袖們。
「在職家庭」曾就省長福特動用但書條款來推翻法庭的裁決發起了法律挑戰,但審理該宗訴訟案的下級法院站在省府的一邊,聲稱限制是需要的,可確保富裕的團體不會過度地影響選舉。
然而,安省上訴庭昨天公布的裁決推翻了下級法院的上述裁決,安省上訴庭裁定省府的選舉廣告規則違反了憲法,削弱了公民切實參與政治程序和被有效地代表的權利。
安省上訴庭還在裁決中給予省府12個月的時間,來制訂符合憲法的選舉廣告法規的新版本。
省府可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不過,安省上訴庭並未對省長福特動用但書條款提出質疑。
安省上訴庭的上述裁決總結說,省府就選舉廣告限制的規則作出改變,侵犯了選民在作出決定前的知情權。該項裁決還指出,下級法院未能正確地適用法律標準,該項法律標準允許對選舉花費作出限制,但必須被仔細地量身定制,來確保它們不會不公正損害選民聽取不同觀點的權利。
在安省上訴庭的3名法官中,有兩人投票支持推翻下級法院的裁決,有一人反對。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CCLA)對於安省上訴庭的上述裁決表示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