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委會決傳召谷歌高管就阻加人獲取新聞事作證
【明報專訊】聯邦國會眾議院文化委員會審議谷歌(Google)限制一些加拿大人獲取新聞的做法,決定傳召該公司管理層作證,並要求其呈交跟有關做法相關的文件。谷歌發言人周二不置可否,僅表示公司會向委員會直接作出回應。
谷歌上周向加新社確認,它進行一項「短期測試」,暫時限制不到4%的加拿大用戶透過其搜索引擎閱讀新聞內容,目的是回應聯邦政府引入的《網上新聞法案》(Online News Act)。該項亦稱C-18的法案,要求谷歌以及臉書(Facebook)、Instagram的母公司Meta等社交媒體展開談判,就其顯示加拿大媒體公司的新聞內容或提供有關鏈接而付費。
自由黨國會議員貝托(Chris Bittle)提出動議,要求傳召谷歌管理層作證,獲反對黨國會議員一致支持。傳召令適用於谷歌母公司Alphabet行政總裁皮查伊(Sundar Pichai)、全球事務總裁沃克(Kent Walker)、新聞副總裁金格拉斯(Richard Gingras)、以及加拿大分公司總監格雷米亞(Sabrina Geremia)。
眾議院無權傳召身處加拿大境外的個人,但屬於該委員會成員的國會議員仍希望把握機會。若該4人拒絕現身,只要他們踏足加拿大,眾議院可強制執行傳召令。
大型媒體公司支持有關法案,指那將有助創建一個跟谷歌、Meta等社交媒體公平競爭的環境,包括廣告收入。
科技公司和保守黨則反對該法案,認為這是支持新聞業的錯誤做法,谷歌曾直言,它寧願通過一個基金向加拿大媒體支付費用,也不願接受政府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