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3年無批准集會屬「健康的考慮」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實施超過兩年,保安局長鄧炳強接受商台訪問時解釋,受防疫措施影響,過去3年警方按照法例處理,無批出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屬健康的考慮」;惟他不同意國安法實施後,減低市民表達訴求的意欲,強調市民仍可根據法例表達意見,只是任何違反行為都不能做。他重申本港市民集會和遊行的權利均受《基本法》和國安法保障。
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稱,冀於今年或最遲明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並透露要求保安局草擬法例時,重點針對間諜活動產生的風險,以及對「新媒體」、「新手段」有足夠防禦措施。鄧炳強表示,過去一年國家安全出現新挑戰,英國和美國的情報組織去年公布,將會加強在本港和內地蒐集情報,故本港必須防備,「必須令想違法的人連違法都不敢」,否則事後懲處已太遲。
大麻二酚將於周三(2月1日)起列入危險藥物,進出口及管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鄧炳強稱有關法例已公布一段時間,相信市民有足夠時間了解和處理含大麻二酚產品。他提醒市民要盡快在本港10個收集箱棄置有關產品,而當局在法例生效後會嚴厲執法,不會有過渡期。
鄧透露警隊職位空缺達6000人,解釋是2019年反修例事件後,警方工作艱辛,加上要挑選合適人選。他說警隊已加強在社交媒體宣傳,而在本港及海內外大學的宣傳有不錯成效;當局上年4月起取消投考者居港7年或以上的規定,並會延長退休年齡,以增加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