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家麟文章掀煽動爭議 控方:只批政府沒提改善 鍾:指出錯誤可引發討論
【明報專訊】網媒「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第25天審訊。控方針對立場轉載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其中一篇博客提問,質疑文章欠事實基礎,一味批評政府,沒提出解決方法。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反駁,指出錯誤能引發社會討論解決方法,認為區出於關懷社會撰文,控方若「純粹覺得(觀點)係唔痟N話係煽動,係咪要執法機關判斷係正確先可以發布呢?」審訊下周五(3日)續。
控方質疑文章欠事實基礎
鍾:是否要執法者過目才可發布
本案根據立場17篇涉煽動文章提控,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昨抽出區家麟撰寫的博客〈2020香港新詞〉提問,指文章僅批評政府,未能提出改善方案,不符合煽動罪矯正政府錯誤的法定辯護理由。鍾沛權反駁,評論文章只要清楚指出錯誤,改善方向可謂「不言而喻」,例如文章批評當局隨意「DQ」議員,「佢意思就係唔應該DQ」。
控方反駁「咁咪冇改善方案囉,都DQ驉v。鍾沛權說評論文章風格多樣,可以仔細列出建議方案,亦可精要勾畫社會問題,不同意後者便是煽動文章,「好難想像你想像中齔論文章得一種格式」。控方隨即反駁「係煽動文章先需要咁麰n求」,重申「DQ」是合法程序,文章「係詆譭人、係錯」。
鍾沛權強調,即使過程合法,亦不代表公義或無爭議,若只能批評違法事件,「咁呢個社會無爭議啦」,且不同陣營的評論皆有類似風格,若要每篇「斟詞酌句」,確保清楚交代事實依據,則難刊登任何文章,反問「係咪因為純粹文章批評對象係政府、係當權者至有呢條界線呢?」
控方澄清,界線是會否引起巿民憎恨政府,舉例文章指香港失去一國兩制、批評國安法,「咁釂]民唔會憎恨政府咩?」鍾沛權回應政府應容許空間疏導不滿,亦認為文章內容可引發討論,例如批國安法「以言入罪」,是「確實發生緊,包括我]呢單案」,引證文章事隔兩年仍有價值。
控方質疑7.21漫畫火上加油
鍾:公民非「好無知」 有能力判斷
控方另取立場特刊《立誌》內的圖片提問,包括一張於2019年12月8日發布,描繪7.21元朗白衣人襲擊後與警員「勾肩搭背」漫畫,控方質疑在漫畫發布當天,民陣舉行「國際人權日」遊行,事後有人在終院縱火,質疑立場在社會氣氛熾熱時應「收埋」政治漫畫,以免「火上加油」。
鍾沛權反駁,讀者「唔係三言兩語可以煽動到出薄v,批評控方不斷推搪傳媒煽動社運,假設公民「好無知」,但他一直認為公民有能力判斷,若傳媒須考慮會否煽動某人作極端行為,收窄紅線,「參考你劃嚗郱ョA我唔識做囉」。
控方又指控漫畫為白衣人加上口罩、頭盔、手套,諷刺白衣人「你]先至係暴徒呀」。鍾沛權解釋,漫畫是根據香港電台拍攝的畫面繪畫,他不清楚當時白衣人是否穿戴頭盔等物,重申政治漫畫向來透過諷刺政治人物,令讀者產生共鳴。
【案件編號:DCCC 265/22】
明報記者
(立場新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