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指法官判辭也「激烈」 鍾沛權:公民無權 應享最大言論自由
【明報專訊】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新聞所屬母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於區院進入第21天審訊。對於控方指鍾沛權與林紹桐「共同謀劃」發布煽動刊物,鍾庭上否認,強調自己作為總編輯是最終決策人,可決定文章上架或下架,「冇同任何人謀劃、商討,因為我話事呀」。法官應控方要求押後至周四(19日)續審,待控方準備盤問。
否認與林紹桐共謀煽動
文章上架下架「我話事」
辯方繼續針對控方案情提問,其中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撰寫〈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文中,「政權殺快必儆香港人」一句被指有煽動意圖;鍾則認為是評論文章的一般用字,「有囍r眼你唔喜歡就話係煽動,實在太危險」。
「字眼唔喜歡就煽動 太危險」
鍾又舉例,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早前在暴動案判辭中形容被告同情年輕人,猶如「戀童癖」,一篇由權力機關針對無權者的判辭,用字亦可如此激烈,那一般巿民針對權力機關的批評更應獲包容,「無權無勢鴾@介公民,針對權力齔論應該享有最大言論自由,而唔係反過薄v。
鍾沛權又重申,控方指立場新聞是「政治平台」,但未能指出立場新聞有何政治藍圖、綱領,即使立場在創刊辭提及捍衛自由、公義、民主等價值,也不代表是政治平台。鍾強調任何機構也有其擁抱的價值觀,而立場新聞作為新聞機構,「你話我]戇居又好,我]有好多自我期許、好多自我原則,我]認為自己做緊洢Y對社會有益」。
控方稱需時準備盤問
官准押後周四續審
辯方完成對鍾沛權主問,控方指鍾沛權對本案的社會背景,與控方的理解「有分別」,故需時搜查資料準備盤問;辯方則認為再拖延審訊對被告不公,直言案件早於去年10月開審,「唔知仲要拖幾耐」。主審法官郭偉健批准押後至周四續審,屆時再決定是否開始盤問或再押後審訊。
【案件編號:DCCC 265/22】
(立場新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