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鄰居播歌太大聲 台男縱火連燒4屋囚5年
【明報專訊】台中市一名男子因不滿對面樓的房客音樂聲過大,竟到其家門前放火,火勢其後迅速蔓延至鄰近4幢屋,所幸多名鄰居走避及時而未造成傷亡。台中地院一審依放火未遂罪判男子監禁5年,男子二審缺席出庭,法官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指,李姓男子自稱患有睡眠障礙,在2019年11月13日晚上睡覺時,認為陳姓鄰居播放音樂太大聲影響睡眠,且對方無視自己的意見,因此隔天下午2時趁陳男不在家,到其家門前點燃回收物,結果釀成大火。一審時李男否認放火,辯稱可能是自己在陳男家門前抽煙時,煙蒂沒有完全熄滅才不慎引起火警。
消防火調鑑定報告亦顯示火勢跟煙蒂遺留火種緩慢蓄熱不同,法庭決定不採信其辯詞,依上述刑罰判刑。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李男犯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認為其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