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受賄助親戚查收數 同袍:兩收追債報料
【明報專訊】時任東區刑事調查隊男警長涉收取親戚50萬元,作為向親戚所認識的商人調查收債資料的報酬,遭廉署起訴。被告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兩罪,昨在暫代區院的荃灣法院續審。當時臨近退休的警長昨日供稱收到被告信息,提供追債情報;之後被告改叫他別呈報警方及會叫「老友」直接報警,他敷衍回覆,認為情報沒太大價值。他同意辯方所指,警員一向會將認識當事人的案件轉交他人處理,他解釋是避免利益衝突。
同意辯方:轉介避利益衝突
控罪指稱,被告李鴻發(現年52歲)身為警務處警長,2019年7月5日從麥智元接受50萬元的饋贈或報酬等,作為協助黃君游(又名Sam Wong)調查收債的誘因或報酬。交替控罪「訂明人員接受利益」則指,被告身為訂明人員,未經許可從麥接受50萬元。
根據承認事實,被告的五兄李賢發當時任職一級懲教助理,2019年3月12日在赤柱監獄,以系統查詢男子黃家麟的資料紀錄。從事裝修的黃家麟作供表示,案發前和Sam的公司就澳門的屋苑工程合作,惟Sam欠款約1500萬元,黃的公司遂退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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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長兄李運發供稱,曾在家庭聚餐見過Sam,估計是妻子的弟弟麥智元邀請他出席。控方讀出手機信息,李運發於2019年跟被告說「幫麊智(麥智元)拍擋(檔),睇下()點較(搞)單洁v,李運發庭上解釋,麥稱其拍檔因生意金錢糾紛被騷擾,惟報案後警方拒絕處理,故想向被告了解原因。
同袍:被告報料後又茪襲e報
已退休警長李雪輝作供稱,他案發時駐北角特遣隊,負責處理非法收數。被告2019年2月23日透過信息向他提及在兩個住址「派陰司紙」、「寫佢係策劃人 和勝和收數集團」及稱「交畀OCTB(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李認為被告向他提供追債情報。
同年3月4日,當時李雪輝退休前休假,被告再傳送信息予他,稱「明天或後天叫你兄弟入IRF(資料呈報表格)」。兩天後,被告又荍鶪ㄜn匯報,「叫兄弟唔好入IRF住,我叫老友直頭照報案」,李回覆「Roger(收到)」。李稱不知被告是否得悉他已放假,他只是敷衍被告。
李雪輝續指,被告上述情報屬初步、沒太大價值,警方未必跟進,他最終亦沒呈報。他認同辯方所言,信息內容欠前文後理,是「無厘頭」。李又同意,警員會避免參與調查涉及認識當事人的案件,會轉交他人處理,做法並不出奇及無違規。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 6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