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參與重建訂門檻 韋志成:以往小業主皆退出
【明報專訊】市建局上月啟動「土瓜灣道/馬頭角道」兩個重建項目,容許符合條件的業主參與項目發展,為市建局於工業樓宇重建項目的首例。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昨發表網誌稱,土瓜灣道/馬頭角道項目涉約110業權,40%由數個業主持有,稱若要成功推動,可能要花非常長時間協商爭取同意出售業權,認為新措施有助提升項目執行收購安排。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批評,市建局做法有違重建策略公平,變相鼓勵發展商囤地,積極收購樓齡高的工廈。
韋志成:土瓜灣/馬頭角道40%業權數人持有
新措施助收購
韋志成表示,按初步數據顯示,土瓜灣道/馬頭角道項目40%業權由數個業主持有,稱若這數名大業主拒絕出售,市建局最多只能集合不足60%業權。他續稱,市建局成立前,前土地發展公司曾在3個住宅重建項目試行「業主參與發展」計劃,但因回報期長、項目變數多及財務風險高,導致執行遇到不少困難。他以尖沙嘴河內道重建項目(K11)為例,項目邀請受影響業主參加「業主參與發展」計劃,一批小業主及一間發展商參加,惟因回報期長,所有參與的小業主皆中途退出。
韋志成稱參考經驗以及平衡現行法規要求後,傾向邀請項目內已擁有相當業權數目的業主參與,促成市建局取得業權加快統一業權進度。不過他亦指出,雖然為業主參與發展計劃訂下參與門檻,團隊不會忽略其他持業權數目較少的業主的權益和需要。
陳劍青表示,過往經驗反映小業主或最終選擇退出計劃,但不代表局方能夠抹煞小業主參加計劃的選擇權,認為局方說法意圖混淆視聽。他說,局方做法將開先例,變相鼓勵發展商囤積土地,甚至吸引發展商收購老舊工廈,導致市區業權集中化。陳劍青續說,重建項目涉重大公眾利益,但市建局公布新措施前無諮詢公眾,如同「自創武功」,未有顧及公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