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要求接種疫苗加強劑 學生社區組織申禁制令敗訴
【明報專訊】安省西安大學(Western University)5名學生及一個名為自由基金(Democracy Fund﹐TDF)的社區組織﹐就校方要求學生接種新冠疫苗加強劑﹐告上安省高等法院﹐被法官駁回。
法官Kelly Tranquilli在書面裁決中指出﹐作為一個獨立、自治的機構﹐西安省大學管理內部事務時﹐可與省府分離。而搜集職員及學生的個人健康資料﹐是大學實施其自己的疫苗政策。她說﹕「收集疫苗證書﹐又或實施接種政策﹐並就此進行執法﹐是西安大學自治權力的範圍以內。」
代表5名學生及自由基金的律師於本月7日﹐向倫敦市法庭申請永久禁制令。
5名安省學生指大學收集學生的個人醫療資料﹐是違反自由資訊及保護私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Privacy Act)。他們更引用法例的第38(2)條﹐指有關做法並不屬於「合法授權的活動」。
因此﹐5名學生在一個名為自由基金的團體資助下﹐提出法律挑戰。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阻止校方在學生報讀課程時﹐又或因其他目的而進入校園時﹐必須出示疫苗接種證書。此外﹐校方亦須將疫情較早前時﹐所收集及保存的個人疫苗接種的數據銷毀。
自由基金是一個於去年成立、聲稱要保護公民自由的團體。該團體指政府之前針對疫情而採取的封城措施及其他公共政策都損害了加人的公民自由。學生又指﹐西安大學的疫苗政策是強迫性的。但法官Tranquilli對此並不同意﹐並指大學有給予學生選擇權﹐而學生必須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
她又指﹐雖然省府已解除防疫措施﹐但安省首席醫療官仍鼓勵大學或專上學院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實施接種疫苗的措施。其他機構如何管理自己的內部運作並不影響西安大學的政策。建基於此﹐故該大學今個學年繼續實施疫苗措施是合理的﹐亦沒有觸犯自由資訊及保護私隱法。
另一方面﹐由於聯邦衛生部已批准莫德納的二價疫苗的使用﹐故西安大學已將學生及職員接種疫苗加強針的措施延至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