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患者帶來醫療重大負擔 省府將撥款應對長新冠 制訂策略定義治療指引
【明報專訊】安省首席醫療官穆爾(Kieran Moore)表示﹐省府將就如何處理「長新冠」(long COVID)的應對策略提供撥款﹐與此同時﹐安省醫院已向Ontario Health提交建議書﹐以便制訂「長新冠」的定義及治療指引。
穆爾表示﹐他已看過醫院的建議書﹐但不想搶在省府之前﹐透露省府有關撥款的決定。但他相信﹐省府很快便會作出宣布。
最近解散的新冠科學顧問委員會表示﹐「長新冠」病人可能為安省醫療系統帶來重大負擔﹐故該會於本月初曾敦促省府﹐就應對「長新冠」病人﹐提供一個積極而全面的策略。
該委員會指出﹐如病人確診新冠後﹐病徵持續最少4至12個星期﹐便應界定為「長新冠」。
安省人口中出現「長新冠」的人士介乎2%至54%之間﹐視乎省府最後如何界定。
穆爾表示﹐要界定「長新冠」及提供治療並非易事。
他說﹕「我們嘗試將『長新冠』的定義標準化﹐例如包括那些主要病徵﹐這些病徵可能與神經系統、心臟或呼吸系統有關。我們亦希望有治療方案。在界定『長新冠』的同時﹐實驗室的診斷又是否需要﹖」
為患有「長新冠」的病人提供額外資源﹐如復康、職業健康治療或物理治療﹐都十分重要。
安省官員目前正研究國際文憲﹐穆爾亦表示﹐他剛參加美國疾病控制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的會議。該會現在亦嘗試界定「長新冠」及治療方向。
安省衛生廳於本月初表示﹐正覆核安省新冠科學顧問小組研究「長新冠」時的發現﹐但未有回應是否有計劃應對「長新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