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寶小館「不想糾纏」不上訴 正覓舖不回北角
【明報專訊】於北角渣華道市政大廈經營近30年的「東寶小館」,上月遭食環以「非獨資經營」終止租約,今日最後營業。食環署昨回覆本報查詢時進一步指攤檔涉「分租」,4名攤檔承租人並非相關業務經營者,故終止其租約。大牌檔經理露比稱不會向署方上訴,正另尋覓舖位重開店舖,但避免「觸景傷情」,不打算選址北角,亦不會再在街市重開。
食環:承租人非經營者 東寶:已高齡早交棒
被問到會否考慮重開,露比稱要計劃選址,強調「伙計要搵食」、「我們都有擁躉」,不過避免傷感,選址不會再是北角,又表示「唔會入番街市」。食環署有職員昨致電露比,提醒他明日不能再繼續經營,否則會被檢控。
露比稱,其太太作為其中一名攤檔持牌人,早前經常接獲署方電話,指小館疑涉違法分租、經營時持牌人不在場等事宜,令其心理健康大受影響。他稱不想繼續與署方糾纏,認為上訴沒有勝算,「上訴蟆筍均H」
稱今年已按要求申登記 署方追究過往
露比透露,東寶第一家店屬太太的姊姊,而另外3檔則屬其外父於糖水道的售賣白粥檔口的鄰里。由於他們年屆高齡,早將檔口交由露比等人以助手形式落場打理,「你唔通叫佢落韓}奶茶咖啡咩」。他稱東寶以一家公司經營近20年,質疑為何現時才執法,而簽租約時亦未遭反對。他又稱東寶今年已按署方要求,將一家公司擁有的4個攤檔拆開經營,並逐一申請商業登記、勞工保險、強積金等。不過署方其後仍向店舖追究過往紀錄,包括出示2021年的文件。
食環署昨回覆本報稱,去年開始發現北角渣華道街市熟食中心當中4個攤檔懷疑有違規分租情G,遂展開詳細調查,包括自去年5月起多次向相關攤檔承租人查問。調查所得事發時相關商業登記資料清楚顯示,該4名攤檔承租人並非相關業務經營者;而事實上,4名承租人長時間不在攤檔經營業務,甚至長期身處海外,因此已違反「須以獨資經營者身分經營攤檔」的租約條款。署方又稱,如承租人需時安排將設備遷離攤檔,會酌情處理。
近年11檔違規停約 3檔上訴全駁回
與東寶同場、佔有兩個攤檔的「財利小館」同樣於本月結業,負責人稱餐館營業至本月25日,被問及結業原因,負責人說「同隔籬(東寶)一樣」。食環署回應稱,該攤檔承租人與該署簽訂「季租」合約,即租期及租金均以每季3個月為單位。該署本年6月7日收到該承租人申請自願終止租約及退回攤檔。根據租約條款,該承租人之租約最後有效期為9月30日,必須於10月1日退回攤檔。署方未有交代財利是否同涉分租問題。
食環署稱,就違規分租情G,自2018年至今,該署已終止11個違規攤檔的租約,當中3個攤檔承租人曾向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上訴,全數被駁回。署方稱去年6月起,在現行公眾街巿攤檔公開競投中實施「一人一檔」租賃安排,目的為提供機會讓更多人投得公眾街巿攤檔,並提高攤檔種類的多元化以增市民購物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