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刑毁東海堂判勞教 官:「裝修」似黑社會尋仇
【明報專訊】5名少年涉於前年破壞將軍澳一間東海堂麵包店,被控刑事損壞及縱火罪,一名案發時15歲的少年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縱火罪則存檔法庭,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稱,被告行為明顯針對政見不同的店舖,帶有仇視恐嚇的「裝修」行為「確似黑社會尋仇」,示威手法嚴重。法官續稱,為讓年輕人得到應有懲罰及改過自新的機會,判入勞教中心。
區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現17歲的第五被告父母離異,其父2018年因急性肺結核去世。被告與母親關係其後變得緊張,母親亦忙於工作,導致被告成績倒退,需重讀中三及轉校,但尚未完成中四課程。辯方又呈上被告、其母及社工的求情信,顯示被告有莫大悔意,稱以後會奉公守法,重新做人。
許官表示,5人於2020年8月7日進入將軍澳廣場東海堂破壞。涉案閉路電視片段顯示,5名被告身穿黑色裝束及蒙面以防追查,顯示本案有預謀。許官續稱,除其中一人曾燃點火種,其餘人物使用石塊、磚頭為工具,接納辯方所指他們事前沒準備工具,以及在街上拾起石塊。
接納辯方指事前沒準備工具
許官又稱,被告來自破碎家庭,父親去世,對年輕人的成長心理必然有影響,被告小學成績名列前茅,惟升上中學後一落千丈。
許官表示,適逢當時反修例活動,被告受社會風氣、朋輩影響,以及互聯網等暴力渲染、缺乏父母管教下誤入歧途。許官考慮案情、辯方求情及報告建議等,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另外,同案首被告、次被告(案發時16歲、14歲,下同)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分別判入更生及勞教中心。第三及劉姓第四被告(15、17歲)不認罪,案件仍未審結。
【案件編號:DCCC372-374/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