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罪倘豁免網絡安全界 陳政龍:或需發牌
【明報專訊】法改會就訂立5類電腦網絡罪行展開公眾諮詢,建議規管非法取覽、截取、干擾電腦數據及管有用作犯罪的器材等。法改會轄下電腦網絡罪行小組委員會成員陳政龍昨稱,網絡安全業界或可豁免,但如要以其身分豁免,或需訂立發牌制,故需公眾討論。業界質疑發牌制是「外行人管內行人」。
被問到有否研究規管網絡安全業界,政府發言人稱歡迎業界及公眾就法改會建議踴躍發表意見,並會密切留意相關討論。
陳政龍昨在港台節目表示,小組建議規管非法取覽電腦數據,惟網絡安全專家亦會不斷掃描系統以查找網絡漏洞,似乎不應被限制。他稱,可考慮以「網絡安全業界」身分豁免,但本港未有組織規管網絡安全公司,難如大律師般清楚界定身分,業界有可能要成立註冊制度,或向業界人士發牌。他說註冊制度會對行業生態影響甚大,但認為網絡安全是日常生活重要議題,有相關討論亦屬健康。
他續說,公眾亦可討論是否考慮涉案人目的,而非以專業資格界定,如是否容許以「網絡安全」、「學術研究」免責,但同時要思考免責會否被濫用。小組未將「公眾利益」列入免責辯護,陳解釋,公眾利益涉及範疇廣泛,較難定義是否凌駕。
稱IT勝在自由 業界質疑「外行管內行」
電腦保安研究員賴灼東向本報稱,雖然現時國際上有相關專業資格,本港亦有相關學會,但學生、業餘人士都會自發查找網絡漏洞及研究病毒,未必有相關證書及入會,更非受僱於網絡安全公司,質疑政府難以設立機關通過發牌制度界定身分,「會唔會外行人管內行人?」
他稱,部分人或對電腦研究感興趣,未必影響他人,認為不可純粹管有病毒軟件就視為違法。他強調,資訊科技界可百花齊放,正因可自由交換資訊及研究,建議法改會與業界舉辦正式會議討論新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