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專題:南沙方案對接港澳 專家:定位高於前海
【明報專訊】國務院6月14日公布《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簡稱南沙方案),明確政策範圍遍及整個南沙區全域,其中23平方公里將先行發展。綜觀南沙方案,優惠稅率看齊前海和橫琴,強調要發展科創產業、對接港澳規則,並有系列政策吸引港澳人士生活與工作,驟看與前海方案相近;有專家認為,南沙方案雖比照前海,但整體戰略定位更高,發展空間亦更大,科創方面則各有側重。
明報記者 林迎
南沙方案比同屬廣東自貿區的前海方案和橫琴方案遲了大半年才公布,而且發布文件單位只得「國務院」,有別於前海方案和橫琴方案由「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難免令人錯覺南沙戰略地位不及前海和橫琴,對港人吸引力打折扣。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郭萬達則對本報稱,橫琴、前海是由中共總書記習近平親自謀劃,文件經中央政治局審議,所以加上「中共中央」,但不代表南沙不夠重要,仍是國家重大戰略平台;且前海強調「深港合作」,橫琴主打「粵澳合作」,南沙則要求「協同港澳、面向世界」,定位更高更遠(見另稿)。
前海橫琴指向港澳 南沙「面向世界」
南沙方案實施範圍為整個南沙區,涉及面積803平方公里,在3個方案中最大,但會以共約23平方公里的南沙灣、慶盛樞紐、南沙樞紐3個片區為先行啟動區。郭萬達稱,從先行區面積來看,南沙是比照擴區前的前海,擴區後的前海與橫琴面積相若,但南沙全域是兩者6至7倍。且先行區都是與香港連接緊密的交通樞紐,這令南沙地理上雖不緊貼港澳,但也不影響與港澳合作。
強化三地科研聯合 點名科大廣州校
產業發展上,南沙方案強調要強化粵港澳科技聯合創新,推動三地科研機構聯合實共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在合作機制方面,提出要落實支持科創的進口稅收政策,鼓勵科研設備進口,允許港澳科研機構因科研、測試、認證檢查所需的產品和樣品免於強制產品認證。方案也多次點名香港科技大學(廣州),提出建設香港科技大學科創成果內地轉移轉化總部基地,與中科院共建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廣州),並要積極承接香港電子工程、電腦科學、海洋科學、人工智能和智慧城市等領域創新成果轉移轉化。方案還特別提到,要為在南沙的港澳科研機構和創新載體提供更多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私募基金參與在南沙的港資創科企業融資。
側重海洋能源 培育「無人」系統
郭萬達稱,南沙、河套都主打科技創新,而前海、橫琴方案亦提及科創,「其實整個大灣區都承載了國家科技創新中心的任務,不能說你發展科創就不許我發展,彼此之間有良性競爭是好事,讓企業自主選擇資源如何配置」。他說,各地科創側重不同,如河套重視生物科技,南沙則關注海洋科學和能源;河套有港大、中大,南沙則依託科大和中科院。南沙方案提出要培育智能製造、智慧網聯汽車、專業化機器人、無人機、無人艇等無人系統等,郭稱這些都需空間,大面積的南沙正好有更大作為。
前海及橫琴早有對列入優惠產業目錄的企業實行15%稅率優惠,南沙方案亦在稅率優惠上看齊,先行啟動區內優惠產業的企業按15%稅率徵稅,並對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免徵個人稅稅負超過港澳稅負的部分,即等同於以港澳個人稅稅負徵收。對此,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區域和產業經濟研究部長王福強表示,南沙實施15%稅率是拉平與前海、橫琴的差距,對大灣區來說,可進一步快速集聚創新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