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場製冰毒 3人囚28至29年
【明報專訊】警方於2019年3月搜查土瓜灣一單位,檢獲逾4.7公斤冰毒,拘捕一名單位負責人和兩名非本地男女。涉案3人被控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於高等法院受審後裁定罪成,昨分別判囚28年至29年。警方表示,有證據顯示被告利用年僅15歲的女兒購買製毒工具,重申不會姑息毒販利用年輕人犯案。
3名被告為兩男一女,依次為林子健(58歲)、墨西哥籍的Torres Gonzalez Marco Valerio(35歲)、菲律賓籍的Enriquez Anna Mae Justimbaste(41歲)。控罪指,3人於2019年3月5日至3月6日期間,一同串謀製造甲基苯丙胺鹽酸鹽,即冰毒。首被告判囚29年,其餘兩人判囚28年。
警方案件主管、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吳龍在庭外表示,首被告曾經要求15歲女兒陪同次被告購買製毒工具,惟沒有證據顯示女兒與案有關,首被告的女兒最終沒有被起訴。警方重申,不會容忍毒品罪行,會將製毒集團的主腦及成員繩之於法。
【案件編號:HCCC 1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