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錢千萬公僕夫妻交付高院
【明報專訊】機電工程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涉於2012年起與社署臨牀心理學家妻子洗黑錢逾950萬元,工程師另涉在處理總值約9140萬元的機電署小型工程合約期間收受分判商董事4萬元,3人遭廉署分兩案起訴洗黑錢等共14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10項控罪押後至8月1日作提訊日,以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女被告另涉的欺詐案則轉介至區域法院再訊。全部被告續准保釋。
首案3名被告依次為報稱高級工程師的謝聲德(57歲)、其妻臨牀心理學家吳蔚珊(50歲)及工程公司董事兼股東陳子榮(55歲),涉及5項洗黑錢罪、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各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一項現任訂明人員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罪。
控方昨在庭上申請將首案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獲批,案件押後至8月1日進行提訊日作交付程序。
至於次案被告吳蔚珊涉及的4項欺詐罪案件,控方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要求將案件押後至7月7日於區院再訊。
【案件編號:ESCC 550-5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