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向警指「因家事」辭職 官:改變調查方向「問題嚴重」
【明報專訊】綜合研訊證人供辭,事主因難忍工作辛勞,於2017年3月19日提出辭職,惟僱主事後向警方稱事主因家事離職。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裁決時指出,僱主供辭令警方調查方向改變,「都覺得係有幾嚴重黻暋D」,會交予警方跟進。
事主Leonita生前受僱於女僱主黃勝蓉,黃育有兩子,丈夫許順彬長期在內地工作。僱主一家今年初已移民,未能應訊,死因庭亦未能聯絡僱主,故讀出兩夫婦的書面供辭代替出庭或視像作供。
事主曾哭訴「朝三晚十二」
事主胞妹早前供稱,姊姊曾哭訴僱主要求她凌晨3時起H,工作至深夜12時。她向僱主表明自己的權利,反遭駁斥「我唔會理你感受,我出鷘陷N會用到你盡謚捸v;中介公司東主曾接獲事主投訴工作辛苦、工時長,她終因而離職。僱傭雙方終止合約時,中介公司東主目睹僱主當面批評事主,終表示「唔做?唔做咪唔做囉」,接納對方辭職。
不過僱主事後向警方稱事主須回家處理家事,故提早終止合約。負責調查的督察譚健燊作供時同意,若當時知悉事主因與僱主有爭執而離職,可能影響後續調查。
何官直指僱主理應知道事主離職原因,卻向警方有另一種說辭,改變調查方向;雖然僱主已離港,仍會交予警方審視可採取什麼行動。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