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泰斗梅師賢:海外法官應留任發揮功能
【明報專訊】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早前以國安法為由辭任香港終審法院職位,被視為衝擊回歸以來實施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被譽為法學泰斗的前非常任法官梅師賢(Anthony Mason,圖)接受本報書面訪問時說,面對法律可能侵犯或約束權利或自由,司法獨立及公正更加重要,海外非常任法官更應留任。
早盼京節制 人大頒國安法構法治風險
他說,人大常委會自行頒布如《港區國安法》的決定,對本港法治構成風險,「故一直希望北京運用《基本法》下的釋法權力時能夠節制」。馬道立則說,聽聞有英國現任法官考慮退休後來港參與審訊,雖然不知能否成事,但類似討論反映外界認可香港法院及法治。
1997至2015年擔任非常任法官、現年97歲的梅師賢說,非常任法官制度運作非常良好,有助提升終審法院的認受性,尤其是司法獨立及公正。他說,個人希望兩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可以留任,但兩人辭職,似乎很大程度是因為他們是在任法官所致。
被問及海外法官在國安法下去留,梅師賢說,自己當然希望海外法官繼續留任及發揮功能,但最後仍是每名法官個人選擇。
海外官應否審國安案 馬:問題政治性
馬道立說,海外法官制度之所以存在,部分理由是延續回歸前一直存在的制度,如今重要性相對減少,但更重要是向外展示香港可繼續吸引最優秀的法官參與審訊,有如「組成最佳陣容」。他說,香港終院以合議庭(collegial court)方式運作,每案都在法官之間詳加討論,所以就算最後一個法官或法庭整體頒布裁決,決定都吸納了其他法官的看法。
馬道立認為,雖然某些本港或海外評論以政治動機利用辭職事件,但風波無損香港法治,因為留任的海外法官確認香港法律制度良好。被問及海外法官是否應審理《港區國安法》案件,他說問題稍為有點政治性,不置可否,他自己更關注法庭會否公平審理,多於誰去審理國安法案件。
至於有建制派議員提議邀請星馬法官擔任非常任法官,馬道立對此有保留,稱雖然兩地有好的法官,但制度原意並非看國籍,而是要邀請最好及適合香港的法官來港,如果以政治原因提出這些建議,是錯誤做法。
新加坡最高法院回覆本報查詢時不予評論;馬來西亞最高法院回覆說,當地面對法官人手短缺,無法評論有關建議。
(回歸25年 危與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