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楊森單仲偕被撤勳 楊:因公民抗命無悔
【明報專訊】政府刊憲除去3人勳銜,包括因佔中案囚16個月的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以及同因2019年10.1未經批准集結案判囚14個月的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前副主席單仲偕,其中楊和單的太平紳士委任同被撤銷。
按例判囚1年可褫奪
政府昨日刊憲撤銷戴耀廷、楊森及單仲偕的勳銜和太平紳士委任。根據現時授勳及嘉獎的制度和相關法例,獲授勳或嘉獎者若被判囚1年或以上,或太平紳士被判監禁,不論緩刑與否,其勳銜或獎狀及太平紳士委任均可被褫奪或撤銷。
戴耀廷2001年獲時任特首董建華頒授榮譽動章,表揚他致力推動《基本法》及人權方面的公民教育。戴2019年因佔中案判囚16個月,去年初因民主派初選案被捕,2月被拒保釋一直還押,今年再因「雷動計劃」案判囚10個月。
楊森則於2009年獲時任特首曾蔭權頒授銀紫荊星章,表揚他致力為弱勢社群謀取福祉,並在不同崗位促進社區與政府溝通。單仲偕2007年獲頒銀紫荊星章,表揚他在促進資訊科技發展上貢獻良多。楊單兩人亦同獲委任為太平紳士,兩人去年同因2019年10.1未經批准集結案判囚14個月,楊森今年4月出獄,單仲偕緩刑兩年。
楊森向民主黨成員稱,早前已收到政府通知,他表示不會因為參與公民抗命失去勳銜而感後悔,並視之為支持和平示威集會的榮譽,未來將會繼續爭取公民權利、民主及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