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sir控欺詐 官斥律師無穿法袍
【明報專訊】被稱為警隊KOL的時任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陳凱港(網名海港sir),涉向兩間本地銀行提供虛假受僱文件,以獲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警隊內部調查後揭發事件。他和一名男商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提堂。法官高勁修甫開庭即質問,為何代表陳凱港的法律代表沒穿法袍,一度休庭虒茷蒏v領回法袍。案件押後至7月19日再訊,以待辯方閱讀文件。
被告依次為陳凱港(50歲,沒有報稱職業)及汪浩毅(49歲,商人),兩人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據悉,陳被捕後已停職。
法官質問首被告的律師何時發現沒攜帶法袍,律師回答「剛才法官閣下提醒我先注意到」,他稱非首次上庭,承認自己疏忽,他取回法袍後再次開庭。而次被告汪浩毅昨沒有律師代表,但他已聘請律師。法官質疑其律師缺席提訊,並要求律師下次解釋原因。
兩名被告被控兩項欺詐罪名,指他們於2019至5月至12月期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務處警司職業,分別虛假地向東亞銀行和華僑永亨信用財務表示,陳凱港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騙取合共逾2600萬元的按揭貸款。
【案件編號:DCCC 1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