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被劫金鏈後不治 兩積犯認誤殺囚10年
【明報專訊】55歲大快活女工前年5月在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外被兩名無業漢搶去金鏈,她回家後昏迷,送院後不治。兩名案底纍纍的男子早前承認誤殺罪,昨於高等法院均判囚10年。法官表示,兩人事前無精密計劃行劫,亦無特定搶劫對象,但兩人為了事主的金鏈犯案,屬懦夫行為。法官亦批評,兩人不止奪去事主性命,更摧狳ぁD家庭,令家屬陷入哀痛。
首被告陳麗明(現年58歲)及次被告羅健強(現年59歲)均承認2020年5月24日在長沙灣蔬菜批發市場外誤殺事主練麗芬(終年55歲)。兩被告最後一次於2019年出獄,分別有27項及36項案底,皆為三合會成員。
次被告求情稱非領導 官:協議犯罪同責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承認搶去金鏈,但不知事主為何倒地死亡,次被告則在案中無領導角色,冀法庭輕判。惟法官邱智立指出,即使次被告角色較輕微,兩人一同行劫,屬有共識和協議犯罪,須負上相同罪責。邱官表示,雖然兩人犯案手法不熟練,亦無特定搶劫對象,但肯定有意針對打扮富有的途人,事主當時佩戴金鏈路過,便無緣無故遇害。
邱官認為,事主為何頭部重傷仍是本案疑團,不排除兩人以硬物重擊事主後腦,或者事主被搶劫時頭部墮地。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邱官以後者為判刑基礎,並採納15年為量刑起點。兩人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同判囚10年。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兩人於案發早上約10時跟蹤事主至案發現場,隨後逃跑,歷時約15分鐘。首被告承認事後以1.2萬元售出事主的金鏈,其中2000元分給次被告。首被告亦承認為購冰毒犯案,次被告則稱跟隨首被告行事。
【案件編號:HCCC1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