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阻誤導廣告裁失當 醫生李佑榮上訴得直
【明報專訊】眼科醫生李佑榮(圖)於2018年出席團結香港基金的活動,基金在報章廣告形容他為「視網膜和黃班點手術專家」,惟描述並非醫委會核准可引述的資歷。醫委會2020年召開紀律聆訊,裁定李佑榮專業失當,予以譴責。李佑榮不服醫委會決定上訴,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辭,裁定李佑榮上訴得直,撤銷醫委會的譴責處分,醫委會須付訟費。
上訴人為李佑榮,答辯人為醫委會。判辭指出,李佑榮受基金邀請,於2018年9月的「低頭世代護眼攻略」的講座擔任嘉賓。基金提早登報宣傳,以「視網膜及黃斑點手術專家」作李佑榮名銜,事後有人向醫委會投訴。
醫委指沒與團結基金核對資料
上訴庭:信李不知用涉事名銜
醫委會一方認為,李佑榮沒有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避免他人刊登誤導性資歷,例如他沒有與主辦單位核對廣告所用的名銜,有違專業守則。不過上訴庭表示,根據涉事講座的PowerPoint簡報,李佑榮自我介紹的名銜以學歷和公司職務為主,並不包括「視網膜和黃班點手術專家」一字,相信李不知道主辦單位會採用涉事名銜。
上訴庭又指,如果醫委會要求醫生提前與他人核對專業名銜,應在專業守則或例行通告提醒所有醫生,惟醫委會沒這樣做。故此,上訴庭認為醫委會無充分證據裁定李佑榮專業失當,下令撤銷醫委會原本的裁決,醫委會須付訟費。
【案件編號:CACV4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