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擲燃彈囚50月 官斥以為破壞足致改革
【明報專訊】2020年2月,5名男子涉於油麻地投擲汽油彈,並聯同另一人租住酒店單位製作汽油彈。涉案6人被控,其中兩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縱火和「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罪。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兩人以為單靠破壞就可推動社會改革,「至於如何改革、如何建立新的政府,被告和參與社會運動的大部分人一樣,都不大了了」,判兩人各囚50個月。
控方案情沒背景 官裁2019年餘波
兩名認罪的被告為廚師陳鴻基(現年26歲)和運輸工人陳國強(現年28歲)。辯方求情指出,陳鴻基還押時修讀心理治療課程,現已改過自新,至於陳國強明白入獄後令父母奔波勞累,冀盡快重投社會。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表示,控方案情沒透露事件背景,但法庭可憑司法認知,裁定本案為2019年社會動盪餘波。練官批評,兩被告和一些欠缺深思熟慮的人一樣,以為單靠破壞就可令政府失去管治威信,形容兩人在街頭示威緩和時犯案,是「將已熄滅的暴力灰燼死灰復燃」。
有分工酒店房製彈 指有系統重複犯罪
練官表示,本案特別之處在於被告有部署行事,涉及分工合作,並以酒店房間作為製作汽油彈的「基地」,屬有系統重複犯罪。練官強調,兩被告在人煙稠密的地方丟汽油彈,又在酒店處理危險品,容易造成人命傷亡,各判囚50個月。
控方案情指出,警員2020年2月4日深夜目睹兩被告和另外3人以汽油彈焚燒路障。陳鴻基被截查時搜出酒店房卡,向警員承認帶同汽油彈在酒店單位出發。警方遂到涉事單位埋伏,搜出10支汽油彈、兩罐氣瓶石油氣、載有硫酸的啤酒樽,以及可製作汽油彈的物料等。根據閉路電視片段,兩名被告曾在酒店逗留數天,並前往五金店購買汽油彈材料。
【案件編號:DCCC1073-7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