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牧師」否認阻差 辯方稱警員無權叫停拍攝
【明報專訊】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兼記者、被稱「姜牧師」的姜嘉偉,涉於去年七一在銅鑼灣街頭直播時阻差辦公被捕,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阻差辦公罪受審。偵緝高級督察稱擔心被告手持的「自拍棍」會弄傷同袍,才要求被告停止拍攝。辯方中段陳辭表示,《警隊條例》賦予警員的權力,極其量只能要求被告交出「自拍棍」,無權要求對方停止錄影。
報稱牧師的被告姜嘉偉(30歲)否認於去年7月1日在銅鑼灣京士頓街9號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偵緝高級督察梁子祺。
警供稱憂被告自拍棍傷同袍
梁子祺供稱,當日與同袍到銅鑼灣巡邏,其間至少兩度要求直播中的被告停止錄影,以免其個人資料外泄,以及擔心被告的自拍棍會傷及同袍即警員13487梁浩泓,而同袍嘗試對被告搜身。
警員梁浩泓在辯方盤問下,同意在搜身前無要求被告放下自拍棍。辯方問及,既然擔心自拍棍妨礙搜身,為何未有着被告放下?梁浩泓解釋,首要是要求他停止拍攝,再要求放下自拍棍,「但佢連第一步都未配合」。
辯方稱,若非督察要求被告停止錄影,根本不會引發其後的爭執,亦無阻警方搜身。梁浩泓稱,被告應要求看着警方搜身,然而持自拍棍的他「成個上半身郁,頂住我膊頭」。案件押後至5月30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 22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