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澳歐盟皆曾藉第三國遏移民
英國離岸安置人蛇的做法和藉口,和澳洲顯然一脈相承。美國特朗普執政年間,以及現時角逐法國總統的極右候選人馬林勒龐,皆不約而同提出類似藉第三國阻遏移民的做法。
按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締約國須保護任何受迫害的難民和無國籍人士。但澳洲政府以減少冒險乘船偷渡到澳洲的誘因、避免偷渡意外為由,2001年修改難民政策,宣布不再接收尋求庇護的船民,並通過簽訂接收難民協議,於巴布亞新幾內亞的馬努斯島(Manus Island)及南太平洋島國瑙魯(Nauru)設立羈留中心,將船民送往那兒,並且即使審定了偷渡者的難民身分,也不允許他們定居澳洲。
這麼嚴厲的收容政策備受抨擊,而且羈留營形同牢籠,缺水缺電,環境惡劣,導致大量自殘、暴力等事故,但澳洲高等法院2016年裁定這種境外拘留偷渡者的做法合憲。
部分國家地區也視第三國為對付偷渡者的招數。
特朗普執政晚期跟危地馬拉、薩爾瓦多和洪都拉斯3個中美洲國家達成「安全第三國」協議,要求途經那三國北上的偷渡者,須在那兒尋求庇護。
法國總統候選人馬林勒龐亦提出,唯有海外使領館能處理庇護申請,迫使申請者只能在境外申請庇護,要等到批出難民資格才可入境法國。歐盟為遏止難民潮,2015年也與土耳其簽訂了具爭議協議,以經援換取所有抵達希臘的難民被遣返土耳其。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