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趁省府立法管制前2樓花反價加28萬及11萬
否則取消6年前買賣合約 2買家喊冤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較早前公布,為了保障買樓人士,由7月1日起,省政府會訂立規定,以防樓花爛尾和發展商臨時加價。言猶在耳,7月1日未到,同一個發展商的兩個樓盤,買家都接獲通知,若不肯多付11.4萬元至28萬元,6年前簽定的買樓合約就要取消,當年的訂金會退回給買家。
2個樓花項目的開發商為ADI開發集團,買了其中一個樓花的密西沙加市民Terri Ramsey說﹕「為了規劃好退休養老,我在2016年以38.5萬元購買了位於百靈頓市中心的一個樓花單元,按照購房合同預交了一部分首付款。最近收到開發商的通知說,由於建築成本增加,我購買的單位價格上漲到66.3萬元。
「發展商說,如今我有2個選擇:要麼補交多出的近28萬元,要麼拿回首付款終止購房合同。我非常震驚,既然雙方先前已簽訂購房合同,它怎麼能夠單方面漲價,太不公平了!」
2018年購買同一開發商開發的另一樓花的密市居民Poonam Sharawat遇到同樣問題。
她說﹕「我當時以43.5萬元與開發商簽訂了購買一個單位,最近他們通知我價格漲到54.9萬元,我要麼接受、要麼取消購房合同。我根本拿不出這多出的11.4萬元,此事已經折磨得我徹夜難眠。」
ADI開發集團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阿迪(Tariqu Adi)就表示﹕「難以預期的建築成本上升使得我們除了提高價格沒有其他選擇。我們努力維持早前與客戶簽訂合同的購房價格,但這波疫情導致建築成本大幅上漲和原材料短缺,若不漲價樓盤無力開發下去。」
阿迪還批評省政府,指「除了建築成本上漲外,政府審批的延誤以及二級建築商因為成本上升無利可圖取消建築合約,也導致我們不得不通過提高價格確保樓盤如期竣工。我們正與購房者積極協商,找到解決方案,比如幫助他們尋找貸款銀行,使他們繼續有資格獲得房貸。」
安省政府與消費者服務廳長羅曼諾(Ross Romano)回應時,內容都是大原則、大方向,並無說及具體行動。
他表示﹕「我注意到有關開發商違反已簽署的購房合同改變價格的投訴不斷增多,我們絕不容忍這種違背誠信、不遵守職業道德的行為。開發商不能單方面改變與消費者簽訂的購房合同,政府將出台規定,那些單方面取消合同再以更高價格賣房的開發商將受到嚴厲處罰,直至取消建築開發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