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事主證供矛盾 「理大廚房佬」脫非禮罪
【明報專訊】2019年曾在理大衝突留守、有「理大廚房佬」之稱的施漢恆,涉嫌在寓所摸女友人胸部,被控一項非禮罪受審。暫委裁判官許友迪總結事主的證供前後矛盾,如早前稱不記得案發同日遭被告捏胸,其後又改稱記起事件;她在公共場所遭被告伸手進上衣捏其胸部後,仍跟隨被告回家,亦不合常理,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男被告施漢恆(39歲)被控於2021年3月20日在旺角塘尾道一大廈的單位非禮女子X。
許官總結事主X證供時稱,X在控方主問及辯方盤問時就案發經過的描述有矛盾,如她原稱被告以右手摸其胸,在辯方盤問下又改稱左手摸胸,又一度指被告以左手捉緊其雙手。
辯方昨於結案陳辭時稱,被告案發日曾在西九龍中心一後樓梯,在X同意下摸其胸部,X無反抗。X上周稱不記得上述事件,惟昨表示經周末在睡房「閉門思考」後,想起上述事件曾發生。許官認為事件並不常見,被告更曾問及X是否願意作性交易,似乎是難以忘記的事件,懷疑X供稱不記得有可能是刻意隱瞞。
許官指出,X稱在上述事件受驚不敢呼救,卻繼續跟被告回家,令自己處於更劣勢位置,不合常理;她早前說因受驚沒立刻報警,昨又改稱忙於工作未能報警,同樣有矛盾及不合理,故裁定X並非誠實可靠證人。基於控方的直接證供僅有X的證辭,許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WKCC 46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