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汲取烏克蘭教訓?
今年全國兩會,審議的唯一法律案就是「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簡稱「地方組織法」)(修正草案)」,對此冷門法例,輿論鮮有關注,48條「修正」條文,也多屬技術性。惟其中關於「保障少數民族權益」的修正,反映北京對於「民族區域自治」理念的微調,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強調,亦反映中國對蘇聯民族政策失敗乃至釀成烏克蘭危機教訓的汲取。
根據人大副委員長王晨的說明報告,對「地方組織法」的修訂,有4條5款涉及少數民族問題,在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職責中,增加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等內容,並將「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修改為「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同時,將原法中少數民族聚居鄉鎮人大行使職權時「應當採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修改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採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職權中的「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修改為「保障少數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風俗習慣的自由」。從行文用詞,其修訂目的一目了然。
中共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源自列寧主義的民族自決理論,當年的蘇聯,就是由15個獨立的民族共和國加盟組成,烏克蘭乃其中之一,在1945年聯合國創始時,還給烏克蘭、白俄羅斯單獨席位,令蘇聯「一國三票」。中共建政後,亦大搞「民族識別」,「識別」出56個少數民族。與蘇聯加盟國的區別是,中國的5個民族自治區,無權選擇退出中國。
近年,北京對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已開始微調,習近平上台後,2014年5月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上,首度提出「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上周六,習近平在人大內蒙團,再度強調「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主線」,要求內蒙將此落實到「全區歷史文化宣傳教育、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城市標誌性建築建設、旅遊景觀陳列等相關方面」。前年,內蒙曾爆發因減少小學蒙古語授課引發的抗議,時任政府主席布小林,去年在宣讀政府工作報告時突然暈倒,就被指與此壓力有關。日前習到內蒙團講話時,已退居全國人大的她亦在座,未知內心作何感想。
上周五全國政協大會開幕時,24名政協副主席中,有3人缺席,除港區的董建華、交通部黨組書記楊傳堂外,另一人就是曾任寧夏自治區政府主席、國家民委主任、中央新疆辦主任的王正偉,未滿65歲的王,是回族幹部,熱心研究伊斯蘭經濟,被指對寧夏乃至全國的伊斯蘭教氾濫負有責任,近年已淡出宗教、統戰事務。他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去年底出席全國政協新年茶話會,今次缺席重要的兩會開幕大會,原因為何,值得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