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壓酒駕騎士8分鐘 遭判故意傷害
【明報專訊】新北市一名潘姓警員,2019年3月間在南雅西路與板城路路口執行勤務時,因故與一名曹姓男子發生爭執,遭曹男以髒話辱罵,潘警見狀隨即上前將他逮捕,但壓制時間竟長達8分鐘,事後檢查曹男多處擦挫傷,日前新北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潘警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據了解,事發當天潘員發現曹男逆行騎車,將他攔下盤查,發現其酒測值達0.17毫克,便要求做平衡測試,不料曹男聽後情緒一度失控,並辱罵現場警員「你們這些廢物」等語,隨後便遭壓制在地。
後經檢方調查,曹男被壓制無反抗能力時,潘員仍抓住其雙腳拖至路邊,再以大腿與臀部壓住曹男頭部、肩頸處,還刻意搖晃身體對其餘警員說「慢慢陪他玩」;同行警員也出庭證稱,曹男在過程中並無太大反抗,遭壓制後已明顯無法反抗,但潘員還是在其身上,以重複起身、往下坐的方式,造成被害者痛苦。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當曹男遭壓制後隨即不斷表示自己無法呼吸,但潘警聽聞後,竟還出言挑釁說出「先生不要動,乖乖的喔」、「你不要斷氣就好,其他我不管」等語。日前以潘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