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控煽動被拒保釋 控方:或告更多罪更多人
【明報專訊】歌手阮民安涉於社交媒體發布煽動言論,被指鼓吹仇警、嘲笑法官和唱出含「光時」口號的歌曲,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阮民安被控《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裁判官鄭念慈拒絕辯方保釋申請,阮須還押至4月14日再訊。
4.14再訊 留保釋覆核權
被告阮民安(41歲)報稱藝人,被控2021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查閱被告手提電話和生意文件,並會檢取被告和同案被捕者銀行紀錄。控方稱,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增加其他控罪,或起訴更多人。被告保釋被拒,但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將於下周五(25日)聆訊。
據了解,警方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四移除部分涉案的帖文,但仍有帖文未被刪除。
【案件編號:WKCC6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