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14被告全用代號 免遭起底 准保釋下月再訊 社署指或釘牌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爆出虐兒案,繼6名女職員被控,再多8名女職員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均以代號為稱呼,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2月21日獲批准,將與另一案同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閉路電視片段,其間被告准保釋外出。
被問為何虐兒案14名被告均以代號為稱呼、以代號稱呼被告的準則是什麼,律政司沒正面回應,表示由於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中,不適宜就本案評論。警方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進一步評論。據了解,有關安排為避免被告遭「起底」。
8名女被告為代號Y.S.Y.(33歲)、F.F.H.(63歲)、L.W.M.(24歲)、C.L.K.(55歲)、N.K.W.(45歲)、T.S.W.(25歲)、K.O.P.(28歲)及C.Y.L.(49歲),均是幼兒工作員,各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襲擊罪,其中次被告任兼職,首被告、第三及第四被告報稱已離職及無業。
8人分別被控於2021年11月19至21日,以及11月23日,在旺角砵蘭街387號地下「童樂居」內 ,身為超過16歲而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6名2歲兒童,即女童C、N和S,男童Q、L及U,以及兩名1歲男童,即G及R。
各被告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不得離港及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她們不准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可聯絡童樂居及不准擔任照顧兒童的工作。
社署署長:研太平紳士巡院舍
另外,社署署長梁松泰接受《經濟日報》及《文匯報》等報章訪問表示,對童樂居事件非常震驚,認為絕不可接受,並表示初步調查認為涉事機構監管不足,同時亦會內部檢討社署監管工作。他稱已要求機構本月25日前向社署提交報告,查明真相後會作懲處,包括引用相關規定將個別涉案職員從照顧幼兒工作的註冊除名,甚至取消「童樂居」的註冊。
梁松泰表示,會研究加入太平紳士等獨立人士巡視兒童院舍;至於強制舉報虐兒個案機制立法工作,他稱最快明年上半年遞交立法會審議。
【案件編號:KCCC 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