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各界曾提 鄭若驊指不可行
【明報專訊】因台灣殺人案,政府2019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釀爭議,其間各界曾提出「域外法權」和「港人港審」等替代方案,但律政司長鄭若驊回應稱各個方案沒追溯力,不能處理該台灣殺人案,亦違反屬地原則。管浩鳴昨接受查詢時沒正面回應有否信心說服政府接納建議,強調最理想做法仍是修訂逃犯例。
管:最理想仍是修訂逃犯例
大律師公會、律師會、民主黨和公民黨2019年曾提出擴大本港域外法權,賦權香港法庭審理陳同佳案。立法會議員、實政圓桌田北辰亦提出「港人港審」方案,若案件疑犯為港人應由本港法院審理,獲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支持。鄭若驊當年反駁各個替代方案「不確切可行」,稱方案沒追溯力處理台灣殺人案,亦有違屬地原則。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曾反駁,稱可設追溯力時限以減低影響,域外法權在香港亦有先例可循。
管浩鳴表示沒留意當年民主派提出的方案內容,不認為民主派有類似建議他就不能提出。事隔近3年才提出以域外法權處理台灣殺人案,管稱最理想做法仍然是修訂逃犯例,惟現在沒法修例,域外法權建議是「第二好」的做法,「其實他(陳同佳)只是想坐監,所以想個辦法,讓他可為做錯的事負責」。